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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轨审批恢复,发改委审议通过长春市第三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日期:2018-08-15 16:20:13  来源: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   点击: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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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发改委官网显示,7月17日,国家发改委重新启动了城市轨交规划审批工作;30日,长春市第三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批。这表明,去年8月陷入停滞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审批工作重新启动。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长春市第三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在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消息。
        长春市第三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共计8条线路,总长135.4公里,包括:5号线一期工程(19.5公里)、6号线工程(29.7公里)、7号线一期工程(22.5公里)、空港线一期工程(33.3公里)、双阳线一期工程(11.3公里)、2号线东延工程(9.1公里)、4号线南延工程(7公里),3号线南延工程(3公里);总投资787.32亿元,资本金比例为40%,其余资金由国内银行贷款解决;规划年限为2018-2023年。
        长春第三期获批,是国家轨道交通审批暂停近一年后再次启动规划审批工作。
    2017年8月

    由于包头地铁停工事件和中央金融会议、经济会议的防范地方系统性债务风险要求,国家发改委暂停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审批工作。

    2017年8月

    由于包头地铁停工事件和中央金融会议、经济会议的防范地方系统性债务风险要求,国家发改委暂停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审批工作。

    2017年11月

    武汉市发改委在回复“武汉轨道交通第四轮批复时间”时提到,“目前,国家要求国家发改委对全国轨道交通建设情况重新评估,在此基础上形成分类管理意见,待国家批准后再启动审批工作。”(2017年3月,武汉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通过国家环保部的环评技术审查,上报国家发改委评估审查批复)

    2018年7月13日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

    2018年7月17日

    国家发改委重新启动了规划审批工作。

    2018年7月30日

    国家发改委召开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吉林省长春市第三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不过,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批并不意味着此前陷入停滞的所有申报项目都将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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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52号文将申报地铁城市的人口、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债务等12道“门槛”大幅提高。比如,对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指标要求从原有的1000亿元变成了3000亿元,翻了三倍。有基于此,包头、兰州、乌鲁木齐、呼和浩特等城市将因不达标而不再具备承建地铁的条件。

        国家发改委上个月表示,对于正在履行审批程序和规划内的其他未开工项目,要严格按照《意见》(即52号文)规定和建设规划要求,加强项目出资方案的审核,只有在资金来源已经明确落实好的前提下,才能按程序批准和开工建设。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投入不得低于40%。

    下附:PPPwiki按照52号文关于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市区常住人口要求,整理的符合要求的38个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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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 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载